为规范、有序地在云南省开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的工作,进一步密切香港、澳门与内地律师业的合作,我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云南省开展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于5月26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871-64189012(传真)
电子邮箱:13567327@qq.com
邮政编码:650228
通信地址:昆明市滇池路219号云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云南省司法厅
2022年5月12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热线网 rx.zhzfzi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