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和专家的参谋作用,保障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的通知》(闽司〔2021〕98号)的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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