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地方动态

把握惩罚与教育的平衡 以司法温度释放司法政策效能

来源: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26

  

未成年人王某在篮球馆内与张某因打篮球问题产生纠纷,继而相互辱骂。随后,王某用右手击打被害人张某左侧面部一拳。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外伤致下颌部损伤,其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并支付张某医疗费86721.67元。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鉴于王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综上,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庭审中,法官对王某进行了法庭教育,王某言辞恳切地承认错误、幡然改悔,表示今后将努力回报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11/db60abf5083947869f6344cfe35a02c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交通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热线网 rx.zhzfzi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32097号-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