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国强 韩宇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遵循“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思路,围绕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法治服务的目标导向,在完善机制基础上,畅通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行政复议申请权的渠道。在接收复议申请后,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各个环节要求,不断提升沈河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效。探索在楼宇、街道等区域设置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提升申请受理工作实效,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沈河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复议办理全过程,注重在调解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寻根溯源,对行政执法不规范、行政管理不科学的问题和矛盾成因进行充分研判与类型化分析,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而有效预防各类行政争议的发生。沈河区司法局通过自行纠错、调解、和解等机制的运用,实现行政争议一并调解、案结事了。今年上半年进行案前调解13件、案中调解20件,调解率达22%。
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沈河区司法局成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办理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在强化监督功能方面,沈河区司法局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完善相关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建议。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行政行为予以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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