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接受监督”上持续发力,丰富监督形式,努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做优做实。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流转程序、台账以及检察官办案情况等进行监督,听取检察办案理念、办案方式,提出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023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共计5次。
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案管部门将意见建议反馈相关部门后,随时进行跟踪督办,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并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反馈监督意见办理结果。人民监督员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记录在案,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
同时,本溪县检察院力争将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做到全覆盖。截至目前,人民监督员工作已实现对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测评、巡回检察、司法规范化检察、通报检察工作等10种监督,全力填充监督方式空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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