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近日,铁岭市银州区司法局工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教育活动。
活动中,工人司法所所长钱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深入解读,详细阐述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引导大家增强“不违法须先学法,知法方会用法”的法治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宣讲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近期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呼吁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有组织犯罪的相关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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