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洪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洪吉利用担任潍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潍坊出口加工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热线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传媒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热线网 rx.zhzfzi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019687、010-53385910,监督电话:1561185206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otongfzdyzx@163.com 客服QQ:2569439875 通联QQ:307298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