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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发布

来源:  作者:时间:2020-03-10

  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消息,2020年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以下简称第七版)。

  第七版在前言部分提示境外输入风险,增加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我国境内疫情上升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大多数省份疫情缓解,但境外的发病人数则呈上升态势。随着对疾病临床表现、病理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为进一步加强对该病的早诊早治,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最大可能避免医院感染,同时也要注意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传播和扩散。

  第七版在传播途径上,增加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第七版增加病理改变内容,按照大体观、镜下观分别对肺脏、脾脏及肺门淋巴结、心脏和血管、肝脏和胆囊、肾脏、脑组织、肾上腺、食管、胃和肠管等器官进行描述。以肺脏和免疫系统损害为主。其他脏器因基础病不同而不同,多为继发性损害。

  第七版在临床表现上有修改:1.增加对孕产妇和儿童的临床表现描述。如孕产妇临床过程与同龄患者接近。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精神弱、呼吸急促。2.病原学检测。删除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增加采用RT-PCR或/和NGS方法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强调检测下呼吸道标本(痰或气道抽取物)更加准确。3.增加血清学检测。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多在发病3-5天后阳性,IgG抗体滴度恢复期较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增高。

  第七版在诊断标准也有变化,1.对流行病学史中的聚集性发病做出解释,即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2.临床表现中的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修改为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3.确诊病例在原有核酸检测和测序基础上增加血清学检测作为依据,即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阳性或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也可确诊。

  第七版在临床分型上,增加儿童重型标准:出现气促,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静息状态下氧饱和度92%;辅助呼吸(呻吟、鼻翼扇动、三凹征),发绀,间歇性呼吸暂停;出现嗜睡、惊厥;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第七版按照成人和儿童分别增加重型、危重型临床预警指标,对于成人,临床预警指标为:1.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下降;2.外周血炎症因子如IL-6、C-反应蛋白进行性上升;3.乳酸进行性升高;4.肺内病变在短期内迅速进展。

  对于儿童临床预警指标为:呼吸频率增快;精神反应差、嗜睡;乳酸进行性升高;影像学显示双侧或多肺叶浸润、胸腔积液或短期内病变快速进展者;3月龄以下的婴儿或有基础疾病(先天性心脏病、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呼吸道畸形、异常血红蛋白、重度营养不良等)、有免疫缺陷或低下(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

  第七版增加疑似病例排除标准,疑似病例排除需满足: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

  治疗上,第七版在一般治疗中的氧疗措施中,增加有条件可采用氢氧混合吸入气治疗。对于,抗病毒治疗,删除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改为要注意上述药物的不良反应、禁忌症以及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等问题。增加对孕产妇患者的治疗应考虑妊娠周数,尽可能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以及是否终止妊娠后再进行治疗的问题,并知情告知。

  对于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1.根据病理气道内可见黏液及黏液栓形成,为改善通气,有创机械通气增加根据气道分泌物情况,选择密闭式吸痰,必要时行支气管镜检查采取相应治疗。2.增加体外膜肺氧合(ECMO)相关指征:①在FiO2>90%时,氧合指数小于80mmHg,持续3-4小时以上;②气道平台压35cmH2O。3.循环支持调强调进行无创或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在救治过程中,注意液体平衡策略,避免过量和不足。4.增加肾功能衰竭和肾替代治疗:除了查找肾功能损伤的原因外,对于肾功能衰竭的重症患者可选择连续性肾替代治疗(CRRT),同时给出治疗指征。5.对重型、危重型患者存在细胞因子风暴的,为清除炎症因子,阻断细胞因子风暴,增加血液净化治疗。6.增加托珠单抗用于免疫治疗:适应证为双肺广泛病变者及重型患者,且实验室检测IL-6水平升高者。给出了具体用法、用量,要注意过敏反应,有结核等活动性感染者禁用。7.其他治疗措施中增加儿童重型、危重型病例可酌情考虑使用静脉滴注丙种球蛋白。妊娠合并重型或危重型患者应积极终止妊娠,剖腹产为首选。

  同时,在中医治疗中,增加了危重型出现机械通气伴腹胀便秘或大便不畅,以及人机不同步情况下的中药使用。

  第七版将解除隔离标准改为出院标准。出院标准仍为4条,前3条没变。第4条增加痰、鼻咽拭子等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连续两次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改为至少间隔24小时。

  第七版出院后注意事项也有修改。鉴于有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为加强对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隔离,将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改为应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同时要求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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